2010年11月19日 星期五

關於協會執勤服裝穿著規定 公告


關於協會執勤服裝穿著規定 公告


文章日期:2010-11-19 14:09


依本會第二屆第二次理監事會議決議本會會員非執行本會派任之執勤服務工作,不得穿著本會制服、帽子、名牌,倘若因此造成危害本會名譽情節重大者,得經理監事會議決議除名。



2010彰化縣政府觀光景點無縫隙旅遊服務計畫

─相招來“半線“,“FUN心”遊彰化活動

本會考量會員長遠權益考量並兼顧服務品質之維持而未承接導覽解說員任務,特函告知會員周知。

〈本次由台灣觀光旅遊服務協會承接,非本會指派任務,若有會員欲前往服務請勿穿著本會服裝、帽子、名牌,也勿言論代表本會會員之身份,以免觸犯本會規章〉

請各位夥伴能加強自身能力、同心維護協會聲譽,協會才能更大力的為各位爭取最大的權益,共勉之。

彰化縣觀光導覽解說協會 理事長 楊奇勳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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